因沈云嚷饿,晚饭比往常早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齐妈她们三个显然在厨房听说了下午的事,也窘迫得很。摆好饭后,大家和往常一样,围桌而坐。气氛有点儿低。

    沈云提起长颈美人酒壶,欲给洪天宝倒酒。

    不料,后者竟然一本正经的拦住了:“云弟,有些话不说出来,我没心思喝酒。”

    沈云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刚刚回到东厢房换衣服,他越想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其实,他真的没有别的意思。而是自师父过世以来,他已习惯于将自己身上的一些秘事或者不同寻常之处,推到师父他老人家身上。

    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用大逆不道的话说,叫做死无对证。他只想尽量过得简单一些,不要为生活琐事分心。这样的话,他才能尽可能多的将精力投到钻研武学上面。

    师父生前常说,笨鸟先飞。他本来就资质不好,唯有比常人更努力,才能取得想要的成功。

    呃,天地良心,这句话真的是师父生前常挂在嘴边的。

    结果,习惯使然,他思虑不周,把大伙儿都推到了尴尬之境。

    听洪天宝的意思,是想要把话说开来。沈云心道:如此也好。

    是以,他从善如流的放下酒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愿闻其详。”

    洪天宝环视众人,说道:“一夜之间,家破人亡,我本是心灰意冷,没有再打算过将来。所以,浑浑噩噩的,半道上,才被那伙贼人钻了空子。”说到这里,他感激的抬手轻拍沈云的肩膀,“多亏我有云弟你这个生死兄弟。不然,我这会是穷困潦倒,病死在会馆后院的破柴房里。”

    沈云被他夸得怪不好意思的:“天宝兄,事情都过去了……”

    “不。你去虎跃堂当差之后,当时的情况,齐伯都跟我说了。说句老实话,换成是我,在那种情况下,也很难下决心趟这种浑水。我,自愧不如。”洪天宝摆摆手,“为兄弟两肋插刀,云弟,你是真正做到了。有你这样的好兄弟,是我洪天宝这一辈子最大的福气。”

    “天宝兄,你又何尝不是对兄弟有情有义?”沈云轻轻拍了拍他的手,“你为了打探陈龙的情况,单骑独赴贝侯的军营;我来仙都,举目无亲,是你给了我落脚的地方。还交待齐伯他们,待我要与待你一般。你待我深情厚义,我又岂能明知你有难而不顾?那我成什么人了?天宝兄,能与你做兄弟,也是我之福。”

    洪天宝哈哈大笑,一把紧紧搂住沈云的肩膀:“得了,肉麻兮兮的,我们兄弟两个就不要这样相互吹捧了。”

    见两人没有生出嫌隙,齐伯等人的神色皆为之轻松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