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elvis就坐上了车。

    车窗落下,又道:“时间仅限于今,过了今晚,等待各位的,就是律师函。”

    车子疾驰而去,留下举着话筒,相视无语怔忡的记者,威胁毫不留情,偏又不能与之作对。

    郑宇瞧了瞧,一脸不喜地转身离去。

    记者狗仔几乎没谁会喜欢,专窥他人隐私,将其曝光在公众视野之下,供人消遣娱乐。

    所在的记者面面相觑着,皆蜂拥着离开。

    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怎可没就没?被两家公司盯上,寄送了律师函,往后在京都,可还有谁家公司愿意用他们?

    然而,将告知他们消息的人透露出去,他们又能独善其身?

    前进一步是深渊,后退一步是地狱,此刻,他们又该怎么抉择?是告诉还是隐瞒?

    elvis刚到公司不久,郑宇就来告诉他,:“副总,楼下有一个自称是娱记的记者找你。”

    elvis从文件中抬起头,望着郑宇道:“让他上来,顺带叫秦明去泡两杯茶送来。”

    “是。”郑宇回答。

    记者来到顶层,郑宇将他带到副总办公室,抬手敲响了门。

    “请进。”不标准,带了严重外国口音的普通话传出,郑宇推开门,道:“副总,人带来了。”

    elvis放下手中笔,望着来人,开口道:“坐。”

    秦明泡来茶,放在办公室的桌几上,默默地退了出去。

    elvis坐在对面,懒痞靠在沙发上,启唇道:“喝茶。”

    “谢谢。”

    elvis好整以暇地坐着,静静地看着他,完全没有要开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