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得手了,你也会坚持使用王安这个品牌和商标?保留王安电脑的名号?这不像张扬狂妄的年轻人能忍得住的。

    以你的扩张速度,那么激进的进取姿态,要我相信你不是一个好大喜功之人,太难了。王安电脑要是落在你手里,用不了几年就变成天鲲了吧。”

    刚听到顾骜说要坚持王安这个品牌时,王安的内心是颇为震动的。

    对于王安这种级别的人来说,到底是拥有20亿美元家产还是5亿美元家产,差别都不大了,反正世世代代花不完。

    他已经癌症中晚期,医生说就算疗养得再好,也就最多三四年寿命,钱还有什么用呢?他对钱没有兴趣。

    正所谓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最关键的是他毕生的基业能不能长青长存,流传后世。

    可是,顾骜的年轻,让王安不敢相信对方的承诺,唯恐那只是一个暂时骗他的虚与委蛇之计。

    年轻人都是狂妄的,谁不想做出用自己名字命名的牛逼事业、勒石记功、名留青史?

    王安觉得,王安这个牌子,到了顾骜手上,或许会暂时稳住三五年,但只要过了一代过渡产品的周期之后,肯定会被天鲲的牌子逐步取代的。

    面对这种反应,顾骜本想跟对方说“我可以在我入股之前,跟你们签订一个补充协议”。

    不过稍微想了想,顾骜还是忍住了。

    先说公事公办的话,有时候反而会坏事。

    协议订得再严密又如何?王安肯定还是倾向于认为这是顾骜的阴谋,是缓兵之计。

    因为王安再过几年就要死了,这个铁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目前的协议再严密,王安肯定会觉得,他儿子将来是斗不过顾骜的。

    到了这个节骨眼儿,王安已经非常清醒地看出,自己那个无能的儿子,跟顾骜的差距有多大了,他一点幻想都不抱了。

    所以,顾骜也不能跟对方谈法律解决问题,而要先从观念上潜移默化证明:自己是对方期待的那一类人。

    跟快死的人谈法律,人家是不怕你的。

    “王叔,我不想跟你谈法务和商务,不欺负你,这种跟你手下谈就行了。你现在这个状态,我想跟你谈一点虚的

    你觉得,要是一家广告公司,为你做了一套效果非常好的营销宣传方案,而且一试一个準,年年效果好。那么,如果后续几年他躺在功劳簿上什么都不干,就萧规曹随无为而治,你还会付给他谘询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