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过,如果她的生活足够充实匆忙,恋情不断,形形色色的男人在眼前应接不暇。

    不断地,不断地,填满她的生活,相遇,好感,在一起,牵手,拥抱,亲吻,做|爱,争吵,冷战,又分开,接着又重蹈覆辙下一段。

    不断寸渡暗许着彼此那一丝丝不敢全部奉上的真心。

    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做着不同的事情,遇见和告别着不一样的人,人生全然失去了交集,那么忘记他,会不会更快一点。

    事实是,已经很快了。

    就快要忘记了。

    只要他不出现在她眼前,她就相当于已经把他忘记。

    摄影师又让他们换了姿势。

    她被他拦腰打横抱到了赛车模型的车前盖儿上去——她几乎毫无准备,而且这也是摄影师的意思。

    她想起走错酒店房间的那个夜晚。

    不知将他当成了谁——好像是蒋燃,好像又不是——她在他出来之前,躺在他的床上,做了一个很短的梦。

    好像梦见了他。

    梦见大概九年前的那个冬天。

    他为了她跟人打了一架,如困兽一般撕斗到浑身是血,满手也是血。

    然后捡起书包,拽着她走——

    就用他染着温热的血的那只手,将她的手放入他羽绒服的口袋,沿着新覆一层的雪地,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回了家。

    将她带上了他家的阁楼,凶恶地亲吻她。然后他捂住了她的嘴,全程都不让她出声。

    第一回总不好受,她又痛又欢慰,开始是前者占了上风,后面又是后者后来居上。

    她把他受伤的那只手又咬出了一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