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兰一愣,忍着脑壳子传来的剧痛,低头看了看自己干瘦的手,她大致明白现在什么情况了。

    原来她穿越了,还是穿回到1976年,昭阳县清溪生产大队,文家老三17岁的闺女,文心兰身上。

    可巧的是,原主也叫文心兰,和她同名同姓。

    女孩单薄瘦小的身体,穿着洗得花白的土蓝色上衣和黑裤子,站在更衣室和丑小鸭无异。

    沈明轩是城里来的下乡知青,不会干农活,为了吃饱饭,主动讨好接近原主,要原主介绍他去机械厂上班。

    原主的父亲文建华,是大队机械厂的技术员,会修理各种农用机械工具。

    不多久,沈明轩获得了原主的好感。

    原主在父亲面前,说了不少沈明轩的好话,缠着父亲收了沈明轩做徒弟。

    沈明轩为了不去地里日晒雨淋,认真跟着师傅学习修理技术,不管脏活累活抢着干,加上头脑灵活,很快大队里的柴油机,拖拉机他都会修理了。

    文心兰经常帮父亲送饭,渐渐地对这个聪明又勤奋的沈明轩情窦初开。

    帮他洗衣做饭,家里有好吃的也不忘带给他,让那些一年四季,见不了几次荤菜的男职工非常羡慕。

    文父非常疼爱文心兰,知道女儿喜欢沈明轩。

    有一天,文建华试探着说将女儿许配给沈明轩,他高兴地一口答应。

    可是乐极生悲,一个电闪雷呜的大雨天,开拖拉机去公社水库大坝,送抢险物资的文父,被一场泥石流冲下大坝遇难了。

    从此文心兰家里缺了顶梁柱,生活非常困难。

    这时候沈明轩,已是机械厂头号修理技术工,很得公社领导器重,他也开始嫌弃文心兰了,对她爱搭不理起来了。

    原主真的是傻,喜欢这个城府极深的渣男,还不如养条狗来得实在,狗至少不会害他,而她为了这个渣男,被最好的闺蜜推倒在地隔屁了!

    再说原主也不想想,柳林表白这件事,在这个年代足可以将她打入地狱。

    在见到口腹蜜剑的沈明轩后,更是什么都顾不上了,竟然直接对他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