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绵羊先生!

    宋颂在《彝族舞曲》和《琵琶语》两首曲子之间纠结,最后还是听从老师的建议,选了《琵琶语》。这首曲子节奏稍微慢一点,到时候会布置相应的舞台效果,争取视觉听觉效应都达到最好。

    距离校庆没剩几天了,不像高一高二的学生有大把的时间排练,宋颂只能见缝插针,在完成作业的前提下练习。

    吃过午饭,其他的同学都匆匆赶回教室,她却要与路棉分开,独自往音乐教室走。

    刚走到走廊上,宋颂就听见其中一间教室传出悠扬的钢琴曲,如水一般倾泻而出,扣人心弦,她忍不住驻足,想要知道弹奏者是谁。

    透过门上的窗口,她看到有个男生坐在钢琴前,纤长的十根手指在琴键上跳跃,因为娴熟,他甚至没看前面竖立的曲谱,而是闭着眼睛弹奏。

    宋颂认得他,他是二班的学习委员吴旭康。

    两个班常在一起上体育课,她对二班的很多同学都有印象,其中就包括吴旭康,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他不仅学习好,才艺也这么出众。

    当初高三分班时,吴旭康考了年级第四十七名,与火箭班失之交臂。后来她听二班的女生聊八卦,好像是因为他考试的时候没有发挥好。后来的几次月考,他的成绩都名列前茅。还有小道消息传出,年级主任想把他调到火箭班,但他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不介意留在二班,委婉地拒绝了主任。

    总之,在宋颂的认知里,吴旭康是个很有个性的学霸。

    吴旭康弹完了一首曲子,两只手悬在钢琴键上方,缓慢地睁开眼睛,察觉到门口有道视线,偏头看了过去。在看到宋颂时,他微微睁大眼睛,眼底多出一丝疑惑。

    见自己被人发现了,宋颂像招财猫一般朝他挥了挥手:“嗨。”

    吴旭康站起来,走过去把门打开,垂眸看着这个身高还不到他下巴的女孩,问道:“同学,有什么事吗?”

    宋颂仰起脖子,第一反应是这男生的个子果然是一米八五往上,她跟林书山说话都没这么累。

    “没事没事,我就是偶然经过,听到弹琴弹得很好听,站在外面听听,没想到打扰了。”宋颂抓了抓软软的发丝,咧嘴一笑。

    吴旭康笑了笑,盯着她的脸看了几秒,恍然大悟一般:“我好像见过,是……火箭班的?”

    宋颂“嗯”了一声:“我们两个班的体育课是同一节。”

    吴旭康点点头,又说:“也是来练习在校庆上表演的节目?”

    “对,我在隔壁,练习琵琶。”宋颂一边说一边往后退,指了指隔壁的的教室,“我不耽误时间了,我也要开始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