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伟大的作品,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下作出来,都会流芳百世,何况是在这样万众瞩目的场所。

    唐霓可以想象,再过两个月,这两首词传遍大武国大江南北的场景。到那时,林轩这个名字,恐怕立刻就变得路人皆知了。

    但同样的,到了那时,恐怕以父亲认真和执拗的脾气,就真的要把自己许配给那个家伙了……

    小兰坐在一旁,双手撑着下巴,像是一朵盛开的小花朵,她歪着头,嘟着嘴道:

    “小姐,听说林公子是被老爷捉回来的,而且我早上也看到了,夫人身边的亲兵一大早就全副武装的出门去了。还有,据其他房的小姐妹说,好像是老爷让她把林轩带到文斗比试的会场去的……”

    唐霓闻言,心下惊讶:“也就是说……”

    小兰点头:“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老爷的意思,不然怎么会先有《丑奴儿》,再有《水调歌头》呢?”

    唐霓心中立刻明白过来,这《丑奴儿》便是投名状,林轩没有名气和作品,若是贸然出现在文斗比试的会场,一定会遭人质疑。

    而文斗比试的会场上,也的确上演了一场好戏,史才俊大肆抨击的对象,正是名不见经传的林轩。

    这一首《丑奴儿》出自林轩之手,便足以表示他有足够的才学,能与在座的士子角逐。

    至于《水调歌头》便是欺负人了。

    其他的士子,好一点的也顶多写一首有头有尾的律诗,差一点的绞尽脑汁,也只想出一两句来。

    遣词造句先不说,如此短的时间内,琢磨出来的诗句来不及打磨,一个赛一个的粗糙。众多诗篇中,也只有几人的诗句尚可过目,其他人都是不堪入目的东西。

    “嘻嘻,小姐,说不定那林轩,其实早就对小姐有什么心思了呢!”

    丫鬟小兰笑嘻嘻的说着,两只脚也在半空中跳来跳去,促狭的看着她,满脸都是偷笑的欢愉。

    “讨打!”

    唐霓作势要打,脸色却缓缓的红了起来,扬起手来,末了又颓然放下,叹了口气说道,

    “他身边已经有沈姐姐如此的美眷,怎么会对我有什么想法?他的心思,不是一般人能猜测的,我想,他或许还有其他的隐情,让他不得不参与到其中去……”

    若是林轩在这里,定会为这红颜知己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