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

    京都,最高法会议室里。

    一场激烈的讨论,正在进行。

    参会人员,有最高法的宋治宪,和手下一众资深法官。

    还有最高检的检察长,以及一帮高级检察官们。

    甚至,总警署也派来专员,专门聆听这场高级别会议。

    警署虽然没有审判权,却和检察署一样,拥有直接建议权。

    一个案子,从侦查,拘留,预审,再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判决。

    可以说,今日公·检·法三司齐聚。

    只为讨论云省江城的一桩杀人案。

    一桩异常简单,毫不复杂的看守所杀人案。

    此刻是上午11点半。

    会议从九点开始,已持续整整三个半小时的时间。

    三个小时以来,众人各抒己见,为了最终判决,争论的脸红脖子粗!

    但显然,争论已到最终阶段。

    一名检察官起身发言。

    “我再说一次!死刑犯叶城,在江城看守所,当着所长以及所有管教的面,悍然出手杀人!”

    “他的行为,严重践踏律法,严重蔑视律法尊严!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之大!”

    “并且,这并非他第一次杀人!此人身上本就背负着四条人命,还有一个重伤受害者,至今不敢呆在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