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么多东西,我们一次搬不完啊。”徐菲琳提醒道。

    的确,洞里的陶器和木箱中的书籍,这些都是王子晴所珍爱的,她如今对这些书如痴如醉,宁可舍弃食物也要带上。还有那几十斤肉,洞内的凉爽环境使食物不易腐坏,但外面的高温可能会让未腌制的肉迅速变质。

    该死,一到搬家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是个隐形的富翁,这些物品确实无法一次性搬完。万一我走了,张志突然耍手段攻击,这些财物来不及转移,岂不是便宜了他?

    “挑重要的带走,其余的明天再处理!”我果断决定,不能让这些累赘阻碍我们的行动。我背上枪,拿起刀,将餐具装入竹箱,连同一半的肉一起塞进去,准备背着走。剩下的肉由其他三人携带,那些树木和杂物就暂时留在原地。

    王子晴点头同意,恋恋不舍地望着那些书。说实话,我真想丢下食物,只带她的书。只要能让王子晴开心,我饿上两天也值得,毕竟食物随时可以找到,书丢了就没了消遣。

    “我把床单带上吧。”杨姐笑着说,“好不容易有床单睡觉,我真的舍不得留下。”

    “箱子里的小物件,能装的都带上,现在看似无用,关键时刻能派大用场。”徐菲琳说。

    我一阵头痛,女人真是麻烦,这都什么时候了?我们在逃命啊,见过谁逃命还慢慢挑选带什么东西的?

    “不带了,你们三个负责扛肉,我们不能拖延,立刻离开。”我做了决定,不能再让她们耽误时间,那些血迹让我心惊胆战,眼皮直跳。

    洞内的气氛压抑,比以往更冷,洞口的风带着呜咽声,听得人心头发麻。

    原本我还挺镇定的,但这声音一出,我就觉得再不走,我们就危险了。

    直觉从未出过错,尤其是在这座岛上,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是致命的预兆。

    最近我太过松懈,今晚的情况让我不得不紧张起来。

    “走!”我把竹箱背在背上,遗憾地看了眼洞内,这里是我生活了三个星期的地方,如果不是意外,我愿意再回来。

    三位美女也不再犹豫,将肉放在木棍做成的担架上,跟着我走出山洞。

    刚出洞口,一股寒气从脚下升起,空气中弥漫着难以形容的怪味。

    我紧张地看向杨姐,正要说话,却见她的脸色骤变,瞳孔中充满了恐惧。

    “快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