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由刘志才持菜刀,自颈椎第一节与第二节之间,将孙伯英的头颅割下。

    随后分割其双腿。

    再将这三个部分以棉絮、被单、衣物裹起,包成三包。

    等他们完工,时间已经来到早上十点。

    这场历经六个小时的残忍凶杀,方才告一段落。

    但对这段供词,袁毅铭有话要说。

    他说,他在凶案发生前就决定抽手不干了。

    13日时因为这样,和刘志才大吵一架。

    14日晚上。

    袁毅铭先去拜访住在新竹的友人叶荣华。

    当晚则借住另一个住在新竹的友人马平健家中。

    15日中午也在马家吃中饭。

    若是如此,则袁毅铭不可能参与孙伯英的谋杀。

    袁毅铭说,他只有协助刘志才把尸体运去埋而已。

    但根据刘志才的说法。

    大功告成之后,刘志才与袁毅铭将厨房洗刷干净,并开始分赃。

    孙伯英的财物包括90张票面100元的台银有奖储蓄券,与一张票面7000元的台银定期存款单,总价值约元新台币。

    存款单暂时没办法处理。

    于是刘志才分给袁毅铭40张有奖储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