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劳荣枝案1(2/6)
1996年6月。
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
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
同年7月28日中午。
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
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
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
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其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
当日晚上。
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
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
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
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
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
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庭审中。
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
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
同年7月28日中午。
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
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
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
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其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
当日晚上。
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
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
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
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
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
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