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10岁以下犯杀人罪者,应上报朝廷,由皇帝亲自裁决。

    问题就出在曹受儿刚好10岁,如果是九岁,那就直接上报了,是死是活,皇上说了算。

    但他只有10岁,就有点麻烦,可以不上报朝廷,但你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关键还有一点,曹受儿和徐桂儿谁是主凶,谁是从犯?

    俩人互咬,搞不准确。

    因为尸体溃烂严重,没法分辨。

    李大生是先被徐桂儿石头砸死,还是没有砸死,又被曹受儿勒死了?

    若是前者,徐桂儿死罪,年纪小的曹受儿就是从犯,可以免死。

    但若是后者,曹受儿先勒李大生,那么他的责任就大了。

    蕲州衙门很难办,就把案子上报给上级主管黄州衙门。

    黄州府根据案子卷宗判定两个杀人凶手几乎同样的责任。

    曹受儿毕竟是杀人致死的直接实施者,判处他斩立决之刑。

    而对主要谋划人徐桂儿判处绞立决。

    不管是斩刑,还是绞刑,都是立即执行。

    但毕竟事关重大,还是上报给上级湖北巡抚衙门。

    时任湖北巡抚李绶是个很理智的人。

    此人博学多才,能诗善文。

    同当朝名臣纪晓岚、刘墉多有交际,关系不错。

    他看完案宗,经过仔细研究,认为曹受儿这么小的年龄不可能有杀人的心思,应该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