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1日11时20分左右。

    一名群众慌慌张张地来到重庆奉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值班民警便听出了案情的重大。

    县外贸公司女会计史光瑜被人杀死在家中!

    接到报案时,大队长段容志正和侦查员们研究着县城的一桩恶势力案件。

    “人命关天,耽误不得。”

    他忙放下手中的活,带着在座的技术人员、法医和侦查员们迅速赶赴凶杀现场。

    现场位于县外贸公司宿舍1单元4-1号,系二室一厅居室,为史光瑜独居。

    现场门窗完好,陈设整洁,室内未见明显翻动,也未发现其他可疑遗留物。

    侦查员们走进卧室时,史的尸体就躺在卧室的床上。

    其衣着整齐,被床单覆盖,头部外露,颈部被浴巾缠绕。

    经民警清理现场发现,史的手袋内有现金1000元。

    但有两张共计11万余元存折和数张借条不知去向。

    嫌疑人未留下指纹和足迹等痕迹物证。

    法医上前揭开死者身上的毯子。

    发现其全身共有9处明显的刺创伤。

    其中胸腹部的7处创伤直接刺入胸、腹腔。

    左大腿前侧有一条状浅表刺创伤,死亡时间大约在24至36小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