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一封信送到静园门口。守卫捉住了来信人,那人却也不急,一插手挺起胸口,不慌不忙地说:“这信三天前就送到我这儿,连同跑腿费,我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人。我拿钱办事儿,想找人,就别在我这儿浪费功夫了。”

    孟素听了握紧拳头,正要上前,顾明周伸手拦下:“让他走吧,让他走,说不定还能收到下一次的信件。”

    打开信纸,入眼只有简单的几行字:

    你的女儿被我藏在你绝对找不到的地方。不要与旁人说,五天后有一班去美国的客轮,我要一张船票,后天会有人告诉你怎么给我。

    落款是大大的,薛鑫。鑫中的“玉”字一笔带过,这样的写法顾明周无比熟悉,自一同留学起,薛鑫便是这样签名。

    虽不意外,顾明周心里还是钝痛了一下。

    孟素回过神,正要同顾明周说话,顾明周一言不发,转身回了屋里。

    两张大床,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顾明周一人坐在书房中,孟素推门走进来,站在他旁边:

    “船票差人去买了吗?”

    “还没。”

    “那你要赶快去呀。明天就是期限了。”

    “小素,这件事….我知道了。”

    陵城郊外。

    一间不起眼的小屋落在村庄胡同最尽头的角落,穿着粗布衣服带着车夫帽的高大男人在灶下的炉灰中掏了掏,拿出一大一小两个红薯,掀开厨房另一边的草垛,四下看了看,张望一番;草垛下是个窄窄的楼梯,男人先把下半身钻进去,又用尚露在外的双手把草垛复原,这才顺着楼梯走下去。

    地下室里有个小女孩。

    小女孩坐在干草垫上,看到来人,很高兴:“薛叔叔!”

    薛鑫朝小女孩走过去,掏出口袋里较小的那个红薯,在嘴边吹了吹,递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