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鸣焕之前不是没见过猫,但是从没养过。

    他也不认为自己对这种小东西有兴趣,直到摸过它、被它的小牙齿轻轻地咬过,被它清澈灵动的眼睛注视过。

    人和猫之间有一种奇妙而特殊的关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时候,彼此之间不会多看一眼。但是一旦摸了它柔润的皮毛,被它用舌面舔过,就好像签订了一种神秘的契约,心中的怜爱被激发出来,非要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去呵护它不可。

    陆鸣焕飞奔回去,拿来一兜子小鱼干,一条条捧到小猫面前时,便是怀着这样的激昂。

    反倒,这猫虽是黎世子的,黎世子却并不对它有多么特殊的喜爱。

    在陆鸣焕趴在小猫面前不动弹的时候,黎世子穿戴好了新衣,对他道:“过几日,我要去图尔厄大会,要一直待在草原北部。”

    陆鸣焕趴在地上忙着摸小猫的头顶,撇撇嘴:“去呗。不过,要我说,真不明白你去参加这个有什么意思。图尔厄大会是草原上勇士的集会,我们是中原人,年纪又小,哪里打得过草原的武士。别以为你身份尊贵,去了那里,一样也是要吃苦头,肯定一拳就被揍趴下。”

    黎世子轻轻笑了一声:“吃苦头,我倒是不怕的。”

    陆鸣焕没再说话。

    他其实觉得世子比自己自由,世子虽也是独子,而且同他年纪一般大,但该做什么,想做什么,世子心里好似都有本明账。

    而他,成日被管着,这也不可,那也不许,以至于做许多事之前,还未动手便先要怀疑自己,这样对不对、行不行。

    两个一般大的少年成日玩在一处,也少不了偷偷在心底与对方比较。

    一对比,就容易烦恼。

    这样的烦忧不是第一次出现在陆鸣焕心底,往日都要沉甸甸地压他好一阵子,让他觉得闷闷的出不得气,不过今日,他一心玩着小猫的爪子,即便有所烦忧,也很快被抛到脑后去。

    到了饭点,草原上零零散散的帐篷都开始冒起袅袅青烟,草地绵延连着天际,青绿的草线与橘红的天际相接,戴着铃铛的羊群沿着这条相接的线慢慢走回来,少年也与玩伴大声告别,回到自己的家里去。

    只是不巧,一进门,陆鸣焕就撞上了父亲。

    父亲身边跟着的是一位门客,陆鸣焕一直叫他向叔。向叔功夫不高,却很会读书,常想出许多好听的词来夸陆鸣焕,说他是不输于陆将军的少年人杰。

    陆鸣焕觉得向叔对自己很欣赏看重,在他面前总是腰板也挺得更直些,想做好给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