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陆庭修所料,无论如何审讯,对于贩童之事,冯玉珠三缄其口,更别提孩子的下落了。

    闻讯从外地赶回来的刘铁柱,特意来了趟县衙,他是来休妻的,不但承认了冯玉珠跟刘屠夫的通奸之事,连她贩卖孩子的事也供认不讳。

    通奸之事,刘铁柱其实已经隐忍多年。他身患隐疾,那方面根本不行,可又不想休妻,只能对冯玉珠搞破鞋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常年外面做工的他,眼不见为净。

    贩卖之事,虽然是经过孩子父母的同意,但他隐隐觉得不妥,也曾经劝她收手,可冯玉珠非但不听反而对他冷嘲热讽,所以他并没有参与其中。

    十斤金子,刘铁柱推诿说不知情。其实刘家知道冯玉珠有钱,只是不知道藏在哪,故而才极力主张将她浸猪笼。只要冯玉珠一死,那钱就是自己的了,只是没想到有人捷足先登,不但金子被偷了,还牵扯出贩童案,真是倒霉死了。

    贩童案实在太大,而金子的事又没实证,只能不了了之。

    衙门发了公告,早年送养孩子的父母这才得知真相,不过取证仍然很难。衙门估计被贩卖的孩子有一百个左右,而实际来报案的父母才二十多个。

    并非他们不知情,而是孩子被送养出去,每家都能得到三到五两银子。冯玉珠嘴上说是领养人家给的补济,但他们心底都清楚,自己是在卖孩子。

    新任的知县,连通奸都判刑了,卖孩子估计也不是小事,他们怕被判刑,故而很多人都不敢来报案。

    虽然只有二十多个,但已经够判冯玉珠死刑了。

    她有权保持沉默,但这并不防碍陆庭修判案。

    下判当天,很多人都来衙门观审了,当新县令判冯玉珠死刑的那瞬间,除了百姓的掌声之外,更有不少人的哭声。

    虽判了死刑,但还要逐层送审,等待刑部回执。

    如果一切顺利,冯玉珠的死刑应该在三个月后执行。

    结案后,陆庭修并没有松口气,而是将所有报案人的资料重新翻看了两遍,果然发现了可疑之处。

    有个乞丐来报案,短短一年左右,失踪了六个伙伴。

    失踪的孩子,小的五六岁,大的十三岁左右。

    冯玉珠是私下贩卖,没有同伙,想哄骗五六岁的孩子容易,但十二三岁的已经有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了,尤其是长期乞讨的人,警惕之心很强。

    她即使有心贩卖,也未必带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