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李洪岩

    出生日期:1973年

    籍贯:吉林省吉林市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案犯:邵伟

    出生日期:1974年

    籍贯:吉林省吉林市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本案中的两名案犯,流窜多个省市,以非常简单粗暴的方式,用锤子突然袭击,狠砸被害人的脑袋,来达到抢劫目的。

    他们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共计作案29起,打死8个人,重伤23个人,下手极为凶残,受害人非死即伤,在当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曾一度引起老百姓的恐慌。

    这两个小子作案,纯属于一锤子买卖,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出手果断,毫不留情,没有人性,更没有底线。

    虽然这两个人都是吉林人,但本案起于宝鸡,也止于宝鸡,最后也是在宝鸡审理枪毙的,所以本章用宝鸡刨锛兄弟做为标题。

    李洪岩和邵伟两人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这两人一胖一瘦,正好在体型上互补。

    虽然邵伟看起来非常壮实,但要论起狠辣程度,却远远不及李洪岩,在整个作案的过程中,他的作用就是帮李洪岩打配合。

    敢下死手的,反而是看起来不那么起眼的李洪岩,他们做的这29起案子里,全部都是他一个人出手行凶的。

    由于两人是邻居,年龄又差不多,所以邵伟从小就是李洪岩的跟屁虫。

    李洪岩学会了抽烟喝酒,邵伟马上跟进学习,李洪岩出去打架,邵伟就帮忙站场子,两个人每天一起上学,一起逃课,同样也一起干坏事。

    结果刚上初中,李洪岩就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邵伟看大哥走了,自己也不愿意在学校苟且的学习文化知识,于是他也故意逃课,让学校把自己也开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