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像这种很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签名,是容不得一点马虎的,必须字迹十分清晰端正,方可算有效,要不然,字迹写着写着突然就很明显的变淡了,差别小还好说,但若是差别很大的话,就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就跟现代的签名要求一样,签名的意义越重,那字迹就越要求要规范。

    从这份协议书上的笔迹来看,前面四个字都是沾了一次墨水以后写成的,写完‘吴’以后,字迹就略微有些变淡了,如果继续写完最后一个字,也不是不可以,但势必字迹会越发明显的变淡,很明显的,签吴昊名字的那个人肯定是有些强迫症的,他不肯接受这种瑕疵,于是果断的选择了重新沾墨润笔。

    李世民道:“就算是在最后一个字重新沾墨润笔了,那又如何?这就能证明这是同一个人写的了?”

    吴昊微笑道:“难道陛下您忘了,刚才陛下在接过我的笔以后,是怎么做的了吗?还有皇后您也是。”

    李世民跟长孙皇后猛然一惊,他们总算是明白吴昊的意思了。

    当时吴昊已经提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了,当吴昊把笔再递给李世民的时候,李世民因为不知道吴昊的笔里还剩下多少墨水,所以出于本能的,他就自己再沾了一次墨,并且还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蹭掉了笔尖多余的墨水,然后才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而后来长孙皇后在接过李世民的笔以后,也同样是这么做的,一切都只因为两个字,那就是习惯。

    这才是正常的古代签名方式,如果换做现代的原子笔或是钢笔的话,那肯定是接过笔来就能立马开写了,但是换做古代的毛笔,那就不一样了,从别人手中接过笔时,基本上所有人都会自己再重新沾一次墨的。

    但是签下钱小晴跟吴昊名字的这个人却忽略了这一点,他很清楚自己手中的笔还有多少墨水,所以,在写前面四个字的时候,他是一气呵成的,但是在写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的强迫症犯了,于是就重新沾了一次墨水。

    吴昊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也幸亏那家伙是个画家了,所以才会有这种强迫症,要知道,画家对于着笔色彩的浓淡是有着极严苛的要求的,尤其是国画,因为难以修改,所以在下笔之前,都会反复试验许多次,直到调出最合适的色度才会下笔,久而久之,即使是在简单的动笔写字的时候,也难免会有些轻微的强迫症了。

    其实如果他不重新沾墨的话那还好说,虽然包括李世民跟长孙皇后在内的绝大部分人,都有自己重新沾墨的习惯,但也不能否认总是会有几个例外的人的。

    可如果是遇到这种不讲究的人了,那他就应该继续把最后一个字写完才对啊,又怎么可能突然强迫症发病,在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重新沾墨呢?毕竟那时候虽然字迹的颜色开始有些略微变淡,但也绝不影响他写完最后的一个字的。

    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两个名字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这点无可置疑!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就绝不可能是吴昊跟钱小晴自己签下来的!

    李世民尴尬的干咳了两声:“嗯,朕相信你是清白的了。”

    吴昊一脸黑线,这样就完了?怒就要斩人首级,错则连一句抱歉的话都没有,哎,果然这就是皇帝啊。

    吴昊心里也清楚,想要皇帝道歉那完全就是幼稚的想法,所以,吴昊也没做这指望,而是马上转移了话题,化解了李世民的尴尬。

    吴昊道:“那陛下刚才承诺的,将那个诬陷微臣的小人交给微臣亲自处理的事……”

    见吴昊这么懂事,李世民深感欣慰:“君无戏言,此事朕既然应允了,那自然就绝不会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