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试试!”

    李瑄活动一下手腕。

    军中崇尚猛将,特别是那些能与士兵一起冲锋陷阵的将领。

    这也是士兵们爱戴王忠嗣的原因之一。

    王忠嗣年轻时在河西为将,曾率领数百骑兵,趁着吐蕃赞普阅兵的时候突袭数万方阵,斩杀数千人,获得牛羊以万计,一战名动天下。

    高锴性情直率,并没有阻止李瑄,退到一旁。

    原本的军使陈回光一直身先士卒,带着士兵们冲杀,新任的军使是文官为将。

    文官为将,以排兵布阵为主,以守代攻,极为被动。

    高锴一直追求勇敢。

    如果李瑄敢披甲,带着士兵冲锋,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高锴想想都觉得不现实。李瑄的身份摆在那,太宗皇帝的后代,宰相的儿子。

    “这……”

    但下一刻,高锴心惊。

    因为李瑄面对两个大型石锁,竟然一左一右抓住。

    这种大型石锁,主要是验证力气,士兵都是只拿一个。

    普通士兵通常把一个大型石锁,双手抓在腰前,看能坚持多少时间。

    “逞强!”

    “不自量力!”

    士兵们不信李瑄能将两個大型石锁同时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