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明旭独立生活开始,他总是感觉自己和别人格格不入。

    从上学到参加工作,从亲戚到朋友,他几乎没有什么人可以交心,也就是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他感觉自己很孤单,却又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改变自己什么。

    小时候的讨好型人格发展到现在,竟然变成了一个把所有心事都埋在心里,同时还能不动声色的和周围的人相处的人。

    他总是感觉周围的人用冷眼看着他,他也不愿意相信任何人,只相信自己。

    直到和李毅这一伙人相处,才让他微微感觉心安。

    虽然这里是一个很小的广告公司,可是公司里面的人都很好,相处的也是融洽。

    可是在团建之后回家的途中,陈明旭就已经表现出了自私,让周围人的目光又变成冷眼。

    他讨厌冷眼,他讨厌别人用这种眼神看他,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只要自己为自己着想,就会变成众矢之的,被人唾弃讨厌。

    我才不要,我也不稀罕!

    陈明旭把这一句话深深的埋藏在内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我要让所有人都看得起我,不敢得罪我,怕我!

    和脏强勾结,想要卖掉刘曼。

    和袁玲玲一起,欺负势单力薄的避难所难民。

    最后逃出避难所,和那个商场的高管讨价还价,最后用两个女人就成功征服了他,让自己成了这个末世的商场中隐形的土皇帝。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才过了一个月,就再次被李毅这个瘟神给找到,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过日子。

    当他第一次朝李毅开枪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

    只要是出其不意的开枪,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难逃一死。

    可是他想错了,自己输了,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已经输到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可以呼吸。

    此时的陈明旭被李毅单手高高举起,两只脚在空中胡乱的踢着,想要反抗,却发现李毅像是一块石头,无论怎么样踢他都是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