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和他的侍从译码鞋赫然也在队列里,他们作为最耀眼的一对主仆,还特意带上了那面印有雄鹰的金色旗帜。

    相比于哥哥的意气风发,作为弟弟的罗伯特就显得非常逊色,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胆怯和慌乱,他不是骑士,只能和侍从们站在一起。

    “出发。”

    卡温迪男爵一声令下,队伍浩浩荡荡朝着爱德华男爵的领地进发,李峰在炮灰队里,一个头发花白,满口黄牙的猥琐凑过来。

    “小家伙,告诉你,我打了好多仗了,有经验,待会儿交锋的时候,你不要站在最前面,不要冲的太快,就能活下来。”

    “老乔西,你又在传授你的逃跑经验了。”

    另一个看起来年纪小点的老者打岔道,也凑到李峰面前:“史克朗,你别听这个老家伙的话,他每次打仗都跑的无影无踪,我们这些人里面就他最胆小。”

    “西尼尔,你少瞧不起人,我这叫智慧。”

    西尼尔撇撇嘴,没理会乔西,而是对李峰说道:“小克朗,这种仗其实比打盗贼容易,你待会儿跟在我身边,不要乱跑,不要害怕,看到骑士冲过来,立刻有多远跑多远,千万别想着和他们对抗,知道吗?”

    “知道了,到时候我保命为主。”

    李峰行了个领地里流行的礼节,算是对这两位好心大叔的诚挚尊重。

    .........

    领地边界,两支规模在300人左右的军队严阵以待。

    一声令下,两支军队就这样激烈碰撞在了一起。

    很快,李峰就发现,这场所谓的战争,不过就是双方的炮灰部队拿着简陋的武器在单薄的兵线上劈头盖脸一顿乱砍。

    简单的方阵列队,没有埋伏,没有套路,没有一往无前的杀气,不讲什么利用天时地利人和,讲的是贵族的体面与荣耀。

    到处充斥的是因恐惧和亢奋而发出的呐喊。

    对李峰来说,这种战场根本毫无压力,只要稍微做出格挡动作,就能毫发无伤,如果他想,甚至能越过兵线冲到骑士阵中,玩一手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

    但他并不打算这么做,时机不对,还需要先隐藏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