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喻随意插在口袋里的手不自觉的扣捏着系统史莱姆一般的身体,面上却一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依旧带着淡淡的笑,那双眼睛一眨不眨,能让看到的人产生一种这人眼里只有自己的错觉。

    他平淡的反应,仿佛两人只是其中一个要出门,又或者吵架,又或者只是和平分手了,别的什么都没有。

    牧云筝没有任何反应。

    助理认出来了面前这人最近在网上火的不行,眼观鼻鼻观心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地板里。

    程喻垂下眼,把公寓的门彻底打开:“嗯……那我先走?”

    说着抬腿往外走。

    刚走出两步,程喻猛的顿住,转过头看向拉着自己衣服的那只手——骨节修长,但已经泛白,明显是握紧了很久。

    “你就没有什么想解释的吗?”牧云筝说。

    声音是一贯的清冷好听,说实话,程喻觉得自己一开始好像就特别喜欢牧云筝的声音,这声音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又能让人很快冷静下来,又不会让人困得想睡觉。

    简直比镇定剂还要管用。

    程喻很听话地转过身,低声道:“想。”

    牧云筝愣了一下,没想到他这么干脆。

    和面前这个人谈恋爱,是他二十九年来头一次,他原本是很讨厌这种脾气不好、什么事都不会做、只想着走捷径、还貌似有点娇气的人的,他理想中的伴侣应该是一个事业心很强,沉稳冷静,能处理好自己事情的人,两人不必有多热烈,相敬如宾就好了。

    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程喻缠着不让他工作、冒着被拍的风险,非要带他去看电影的时候,他不再是冷漠,反而觉得心里暖暖的,就像一潭死水里突然有几了只活蹦乱跳的鱼一样。

    情绪也会时不时地被程喻牵动,和程喻谈恋爱那段时间,他都控制不住暗暗发了好几次脾气了,到最后都会因为程喻无意之间的举动莫名其妙的消气。

    有时候他甚至会觉得,和程喻在一起那段时间,是他二十九年里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很少有人能让他的情绪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而跳动着,那种新奇感、幸福感以及刺激感都是他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他甚至想,如果程喻一直爱他,他可以惯着程喻的坏脾气,他还可以帮程喻摆平网上那些事,让他有戏拍,有节目参加,反正他喜欢工作,有花不完的财产,不至于一个男朋友都养不起。

    他有个商业上的合作伙伴看到他这种情况说他虽然看上去阅尽千帆,没想到骨子里是这么纯情的一个人。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像那些十七八岁的小年轻一样、这么纯情的一面,直到遇到了程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