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尧出门的时候还在琢磨着,这么高级的酒店,退房前捞一把雨伞也算是对得起房钱,不想外面已是一片艳阳天。

    这夏季的雷雨果然是不比梅雨季,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好像小姑娘的脸。

    此时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阳光晒到柏油马路上,却依然是明晃晃到毒辣。

    肖尧一蹦一跳地走在雨后清爽的阳光下,一点都不觉得晒人——可能是西下的夕阳已经减弱了它的威力,也可能是一想到沈婕方才对着他手指的那一嗦,心里就充满了无限的幸福感与感激之情,以至于顾不上其它的了。

    这种心情就像是什么呢?就好像是肖尧小升初以及中考刚出成绩的那几天,走在路上想起自己所考的分,都忍不住双脚原地起跳,走路神气地大跨步。

    喵麻麻啊喵麻麻,我爱你到永远,愿意为了你粉身碎骨浑不怕。

    他在内心里虔诚地告白着,走进了一家熟食店,买了一大份焗油鸡,夫妻肺片和糖醋小排,又要了两大份米饭。

    手里拎着大袋小袋正往宾馆赶的时候,忽然肚子里一声响,肖尧尴尬地停下脚步略微思忖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打开盖子边走边偷吃的念头。

    要和喵妈妈有福同享!

    正要继续向前走,忽然看到一个高个子的洋人匆匆忙忙地从前方路口快步走过,身后还跟着四个穿黑色西服、戴墨镜、膀大腰圆的男人。

    肖尧的血液瞬间冰凝了——是约翰斯!

    如果不是刚才停下来思考要不要偷吃,以刚才的方向角度和速度继续做匀速直线运动,估计能直接撞到约翰斯这家伙的脸上去,那可就完蛋了。

    想想也是,沈婕逃出来已经快一天了,沈家当然已经发现大小姐又不见了。

    肖尧暗暗责备自己的粗心大意,本想扭头就走或是躲起来,又觉得欲盖弥彰,反而容易吸引到不该吸引到的注意力,遂90度转身,摆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觊觎着沿街商店橱窗里穿得特别客气的塑料模特儿。

    约翰斯一行人从他身后经过时,肖尧似乎从玻璃模糊的反光中看到了约翰斯鄙夷的目光,他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专心欣赏模特。

    看了约莫十几秒钟,这才缓缓转过身去,朝着反方向走了几步,偷眼观察着周围。

    看起来,约翰斯他们已经不见踪影了。

    肖尧暗暗松了一口气,转身往住的地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留心自己有没有被盯梢。

    魔都,国际大都会,远东第一城,大到肖尧潜意识里觉得出个门在马路上被冤家抓个正着是绝对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