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岁原以为这条巷子隐蔽,应该不会这么快被搜查到。

    但现在看来显然是他低估了隔壁地头蛇花重金请来的几个猛汉的业务能力。

    先不说他能不能以一敌四,要是到时候打起来,他眼前这个男人一时后悔想继续惩罚他,加入猛汉团体,他估计毫无活路可讲。

    朝岁当然没这么蠢。

    他灵机一动,连忙攥住沈暮年的风衣两侧,二话不说缩到沈暮年怀里,弓着后背,把头埋在沈暮年衣领下,遮得严严实实。

    朝岁虽然高,但很瘦,一米八的个子也才一百一十五斤左右,所以整个人缩在沈暮年怀里的时候,从旁人的视角看来,就像是一个高大点的女朋友缩在男友怀里撒娇取暖一样。

    沈暮年被他猛地一扯,身子没站稳,往前一倾,刚好把朝岁压在墙上,更让人看不清怀里的朝岁了。

    感受到身前被紧紧贴住的温度,沈暮年闷哼了一声,余光瞥到站在巷口观望的几个壮硕身影,挑了挑眉,心里盘算出了个因果。

    他没立即把朝岁推开,是因为有些困惑。

    如果说刚才是一时情急,被惹恼了才勉强能接受和这个小疯子有肢体接触,那现在这样亲密的动作,他又为什么丝毫没有感到排斥呢?

    难道自己的恐惧症真的就这么被治好了?

    沈暮年不免感到一丝轻松和愉悦。

    心情愉悦的人总是容易善心大发。

    既然这位小朋友帮自己治好了病,那帮他一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沈暮年抬了抬手,按下朝岁微微翘起的一撮金毛,然后极其自然地弯下头,下巴轻轻顶在金发上,看起来像极了一对恩爱的小情侣。

    四个猛汉面面相觑,犹豫着要不要上前打扰。

    一眼看去,那两个人都不太可能是朝岁。

    不过拿钱办事,自然是不能含糊的,僵了几分钟后,带头的猛汉终于扬了扬下巴,示意最左边的小弟过去看看。

    左边的猛汉刚要抬脚,就听到有人喊了一句“沈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