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初本来想着覃最来自己这儿住的第一天,带他出去吃顿好点儿的,也算补偿江连天中午一顿饭给人喂出一身红疹子。

    覃最要回家自己做,江初也就没说别的,直接把车往回开。

    家里什么吃的喝的都没有,得去超市买点儿,顺便也给覃最买点换洗衣服。

    “你还会做饭呢?”他开着车感叹了句。

    感叹完又觉得没什么好惊讶的。

    爹不在妈不爱的,一个人在小县城长这么大,再没点儿生活技能,早不知道怎么活了。

    这么想似乎也不太对。

    江初自己也是离异家庭,他爸妈在他高中就离了。

    ——尽管俩人离之前,老妈就风风火火闯九州,一天忙着做生意,江连天跟他的交流方式更是基本全靠打钱来维系。

    可他活到现在称得上会“做”的菜,拢共也就一个蛋炒饭。

    覃最没搭理他的感叹,继续望着窗外不说话。

    江初回想着覃最刚才把人摁窗户上的那两下,又想到覃舒曼中午的态度,又喊了一声:“覃最。”

    覃最扭脸看他。

    就这一眼,江初突然觉得,虽然才过去半天,但覃最和他已经过渡完与对方初识的尴尬期,覃最对他有了基本的信任,他也已经大概能摸出覃最的脾气。

    不爱说话,不爱搭理人,性格不怎么样,一整就上手,但跟他说什么话,他其实都悄么声儿地听在耳朵里。

    要么说男人之间的友谊,不一定都能牵扯到“不打不相识”,但如果一块儿“干过仗”,交情一定会发展出最快速的温度。

    江初想说你平时是不是没事儿就打架。话到嘴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没说出口,摇摇头改了个口:“没事儿。”

    覃最继续看着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江初觉得他一定挺无语,心里估计觉得自己挺神经,还要闭着嘴不说话。

    “你不爱说话,是不是都在心里腹诽啊。”江初笑着说,这种不爱表达的人逗起来其实也挺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