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赶场的日子,郭去幻想着昨晚又夹到了獾猪,于是大清早的利落从床上爬起来,带上丫头,喊上爷爷,三人往山上跑。

    然而或许是有两头獾猪中招了缘故,让其他獾猪警醒了不少,所以根本就没有收获。

    回到家,早早的吃了早饭,然后带上丫头去赶场(赶集)。

    五天一次的赶场日子,那自然是很热闹的,因为买家多,卖家也多。

    郭去牵着小菁的手,带着她穿过拥挤的人群,等走到一百米外,上次买铁夹子的地摊时,竟然用了五六分钟,可见街上有多拥挤!

    这次他要买更大的夹子,特别是专门用来夹野猪的夹子!五个夹野猪的夹子,这是他目前的想法。

    老板见到郭去来,感觉有些眼熟,仔细一想,才想起是上次赶场时的顾客,所以脸上的笑容浮现。

    “小兄弟这次要买什么?”

    郭去看了一圈他地摊上的货物,最终把目光定格在一个直径四十厘米的钢铁夹子上,然后才道,“我要买这种夹子!”

    这时代的商人为人还是不错的,再加上摆摊的是本地人,所以郭去要买夹子,他还有些不放心的劝说着,“小朋友,这东西可是会吃人的,你可别乱买!”

    “没事的,一会儿我爷爷就来了,我主要是给他买。”说实话,郭去什么没有带太多钱,特别是这赶场天,因为钱多了,放在兜里会鼓鼓的,然后只需走上街,等过几分钟就会发现……钱没了!

    这时代民风还是很纯朴的,但再纯朴的时代也会有扒手,因为穷。

    这里是黔省落后山区,集会就只有五天一次的赶场天,自然也是扒手的“工作日”。

    别人有张良计,郭去有过墙梯,他为了防止钱被人偷去,把大部分钱随便放在了丫头的几个衣兜里,钱上还放有两个煮熟的土豆,如此,他就不信那些扒手能够想到这一点!

    想想也是,哪个人会把钱放在两岁小孩的衣兜里?

    “老板,你能不能示范一下,这个大夹子看起来有些吓人。”

    “好吧。”

    示范一下,的确在这摆地摊的老板的业务范围之类,所以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如此,郭去脱离了拥挤的人群,走到了这地摊后面空旷的地儿,然后蹲在地上,静静的看着老板示范这个直径四十厘米的钢铁夹子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