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成了自己人,几人的说话就随意了许多。

    “其实我挺佩服天朝人的,我还会说几句天朝话!”弗兰克说着就开始演示:“你好,我没有枪,我投降...”

    “额..”白镜无语:“这些话你从哪里学的?”

    “军队里,上官教的,如果遇到天朝军人,又打不过的话,可以跟他们说这些!”弗兰克饶有兴致的说道:“我所在的方向没碰到过天朝军人,听说有其他军团遇到,被打的很惨!”

    “等等!”白镜忽然有个疑问:“你多大参加的越战?”

    “17岁吧!”弗兰克回答:“打了两年多,然后就回来了,后来就在阿美利卡本土,再没出去过,直到退役!”

    “那你今年,已经50岁了?”白镜惊问。

    “55了!”弗兰克叹了口气,几个字的单词,却道尽了沧桑。

    是什么逼的一个55岁的越战老兵,又穿上战服,带上枪械,重新踏入了战场?

    是这该死的社会啊!

    但弗兰克也没啥能干的,他小时候也没好好上学,十几岁就参军了,军队里又不教文化和思想,导致除了军队里那一套,他就什么都不会。

    其实白镜还很好奇美军军队里是不是女兵真的会被强,但是看这弗兰克一脸沧桑的样子,也没好意思问。

    一番谈话后,他对眼前这个人也有了些更深刻的了解。

    他就是一个军事技能点满了,但是政治,思想为零的老兵,和白镜之前想象的差不多。

    至于弗兰克的位置,也很好安排,就是军事顾问,教官。

    深谙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白镜可是期待已久了。

    有了弗兰克,白镜手下的那帮散兵游勇就可以被组织起来武装训练,从而转变成正规军。

    之前两帮对峙时那种朝天开枪的画满还时不时在白镜脑海中游荡呢!

    其实这也是给弗兰克的一种暗示,让他知道只需要300正规军就能扫荡3000,甚至3W黑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