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完没法让蒙多对痛苦做出消极反应,他们也没法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更让他们束手无策的是,无论他们对他造成何种伤害,都会在几个小时后自我痊愈。

    在整个少年时期,蒙多始终都与世隔绝,折磨更是家常便饭。他从未感到如此幸福。

    他开始将医生当做崇拜的对象。痛苦是蒙多生活中的激情,同样也是这些医生的毕生事业:

    年复一年地,他们尝试了越来越反传统的方式,想要突破蒙多的痛苦阈值,比如往脚上滴浓酸,往脸上放食肉蛆虫。

    救济院的医生们发现,这个紫皮少年不再自称“蒙多”,而是改口自称“蒙多医生”,一开始他们还觉得蛮好玩。

    他从一个大人手里偷走了一只注射器,用它抽取了早餐中的洞莓汁,又混进了自己夜壶里的不明液体。

    他高兴地大喊道:“蒙多配药”然后把这管混合物扎进了自己的额头。不过没过多久,蒙多就厌倦了用自己做实验。

    他后来的行为让许多人揣摩他的动机。有人认为他是在对折磨自己数年的救济院员工进行复仇,也有人觉得他只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怪物,没有任何道德判断的。

    真相其实没那么复杂:蒙多决定是时候把自己的研究应用于实践了。

    那天晚上,蒙多溜进了厨房。在那里他找到了一把巨大的切肉刀。他拿起了“医用”刀,一屋接一屋,为每个“病人”都进行了“手术”。

    他对自己的“治疗”手段没有什么逻辑概念,只是在用他平时觉得最有趣的方式玩耍。

    黎明时分,救济院里的所有人都被“治愈”了,除了蒙多自己。

    他从自己刀下鬼的身上扒下一件白大褂套在自己身上,壮硕的肌肉将白大褂撑破。蒙多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他成为了一名医生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职业的新成员,他决定把自己的医学技术分享给世界。他的使命现在刚刚开始。

    他冲破救济院的门,走过了他最初被送来的台阶。蒙多走进了祖安的街道,面带微笑,脚步活泼。

    医生来了。

    他的第一个病人正在兰克义肢维护站门口兜售微光酒。这个人瘸着腿转着圈,向周围经过的人大声叫嚷,说微光酒能让他们把眼珠翻到后脑勺。

    如果他们现在不立刻买一瓶的话就一定是缺心眼儿,什么,你没用好眼神瞅他那他就会杀了你和你家,还有你家的家。

    蒙多掏出了自己的病例本,他经常在上面记录下患者的表现,包括病史和主诉。这个病例本尺寸庞大,纸张发黄,是蒙多想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