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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压抑的咳嗽声,那个武林神话般的小李飞刀低着头,用手轻轻掩着唇,看上去就像一个被岁月摧残的病美人。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竟然沦落到今日田地,李叔叔要是知道了,大概能被你气活过来。”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哪怕是赵正义,也只敢含沙射影地说小李飞刀的不是,这个小姑娘却如此直接,而且听意思,她还是李家旧识?

    游龙生已经紧张地站起身,挡在阮如苏面前,手里的剑已出鞘,随时准备拔剑和李寻欢决一死战。

    出乎意料的,李寻欢并没有生气,他抬头看了一眼如临大敌的少年,思忖了片刻问她:“你说的李叔叔是?”

    “戊午年探花郎李博文,他小时候送过我一套四时锦缎娃娃,我很喜欢。”

    那一年,他那向来只对书籍感兴趣的大哥突然问他,送小女孩什么礼物比较好。他当时正忙着研究武学,随口提了一句四时锦缎娃娃。没想到,大哥过世那么多年,那个收到四时锦缎娃娃的女孩,还牢牢记得他。

    想起曾经和父亲,大哥在一起生活的时光,李寻欢只觉得快乐悲伤愧疚种种情绪一起涌上心头,扼住他的喉咙,最后只勉强吐出一句:“那你……不该来这。”

    能得他大哥送礼物,想来她父亲也在朝中做官。一个官家小姐,本该在闺阁享受平静安稳的生活,而不是搅进江湖这个大熔炉。

    很快,阮如苏让在座所有人体会了一把,什么叫无所畏惧。

    “这园子曾是我李叔叔的家,我为什么不该来。”显然,大门前那副御笔亲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门联,让她知道了园子真正的主人是谁。

    龙啸云连酒都喝不下去了,他仿佛听到那些人在窃窃私语,嘲讽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李寻欢施舍给他的。

    十年了,连当地人都要忘了的李园,又被眼前这个少女唤醒,同时唤醒的,还有龙啸云极力掩饰的自卑。

    “确实,这兴云庄本就是寻欢的家,只要他同意,姑娘你当然想住多久住多久。”说完,他一把拉住李寻欢的手,声泪俱下道。

    “是大哥疏忽了,你一走就是十年,我和诗音在你这住了那么久,险先把这当成了自己家,如今你回来,我们是该把这地方还给你!明日,我们一家三口就搬出去……”

    “大哥!”李寻欢痛苦地回握住他的手,颤声道:“这园子本就是我给诗音的嫁妆,你们安心住着,别再说这样的话。”

    让他心里难受,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