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吉米的男人很快来了。他是个二十多岁的金发蓝眼的年轻人,五官在奥利弗眼里就是有鼻子,也有眼睛,就那样的程度。他穿的倒是挺时髦的,从头到脚一身路易斯威登,手里还拎了个迪奥的手提袋。奥利弗忍不住想,诺曼难道喜欢这种类型?

    他想要在诺曼面前扮演好学生,可若他喜欢这样的穿搭的话,奥利弗还不如做回自己那个风流公子哥呢。

    诺曼打量了一下吉米,忍不住道:“吉米,你这一身很贵吧?”

    吉米表情有些闪躲,道:“还好啦,最近有个客人给了我超多一笔小费。我平时也没买过什么奢侈品,就忍不住去奖励自己一下。”

    诺曼淡淡地“嗯”了一声,他指了指自己身边的椅子,说:“坐吧。今晚还留宿我家么?”

    吉米摇了摇头:“不了,我就是来看看你,我妈妈让我回趟家帮她做些事。”

    诺曼又是“嗯”了一下,道:“你还年轻,太贪图物质会让自己走向歧途的。”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今天有点累了,我自己开回家吧。”

    奥利弗见诺曼的情绪由高到低,猜测这个吉米八成是劈腿了,这一身估计是金主买的,诺曼只是没有拆穿他罢了。

    奥利弗觉得有戏,从吉米身上下手的话应该能更快地了解教授的癖好吧?尤其是那方面的。

    “强尼,我忽然想起来有学生的作业没改完,我先走了啊。”诺曼站起身来,把自己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你喝了酒了还自己开回去么?要不我找个朋友送送你?”

    “没事,不打紧,我还很清醒。”

    “诺曼,你把我叫过来就这么走了?”吉米有些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

    “这里是公共场所,我们有什么话出去说吧。”诺曼将那只手从自己胳膊上扒拉掉。

    奥利弗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的这出戏,待诺曼和吉米双双离去,他问强尼:“吉米是不是被包养了啊?”

    强尼边擦杯子边道:“诺曼不介意他和别人有什么,但是他不喜欢吉米说谎骗他。明眼人都能听出来什么帮妈妈回家做事这种鬼话是假话,诺曼能不生气么?”

    奥利弗追问道:“那诺曼喜欢他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