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章 、皇权、律法(4/7)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这些放在文案里说明,往往看得让人头疼,然🚣🕉🇲而真的碰上事情,♼百姓却都十分清楚,而且若有人穿错了服,还会被邻里乡亲嘲笑。李明🌀睿采用“五服”论,也是借助这种深厚的风俗传统,轻松地解决了民法中关于近亲属、利害相关人等定义。
“其中另有分别,臣当撰文以进。”李明睿只是大致道:“死罪只在齐衰以☍内,十恶之罪只在斩衰。亲属之间🄏犯罪🅇🄚,以卑幼犯尊长者,不得用为相隐;其他为近亲可隐,为远亲不得隐。”
“造反都可以隐匿不罪?”徐梁一皱眉。
“十恶之🆊罪若是检举,可以减免主犯罪等;相为隐匿则不为罪。”李明睿道:“盖因天伦不压人伦之故。”
父🎜👾母与子女是天伦,君臣只是人伦,在明人眼中,唐律🍊🆙🐀给十恶大罪开出的后门补丁纯粹是以人伦犯天伦,属于非礼。🅆🄖
徐梁没有多争执,道:“株连之法可以废,但财产问题🍊🆙🐀如🃕何处置?”🖼🗿
亲亲隐匿的结果就是株连、夷族这类的酷法面取消。徐梁不在意少♧杀那么几个人,关键问题在于犯罪财产如何充公。像李三才那样,一方面自己当清官骂皇帝,🆅🍈一方面他儿子聚敛百万家财,徐梁是无论如何不舍得放过这种人的。
“若是分家析产,则各自为判;🆌🎋🆌🎋若是并无分家,😳则为视其私产。”李明睿声音渐低,显然有些缺乏底气。
“某人犯罪,该当罚金三千两。若是其父尚在,😳其何来家产🈐当罚?”徐梁问道。
直系尊长在世,子女不可能有名下财产,最多就是例银存下的私房♧钱。如果子女在父母在世时敢说分家析产,直接就被官府治罪了,都不用父母告他们忤逆。
李明睿的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不株连,罚金刑的执行力度就有很大的漏💂🎾洞。
“我给出个主意,们回去议以议🆌🎋。”徐梁道:“民商法里🃕有无限连带责任,若是引入斩衰之例,则何如。”
徐梁在整理记录自己初高中数理化知识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在啃最硬的骨头,一直安慰自己:只要把这辆重车推上轨道,日后的吏☨🁾治整顿和法治改革就要轻松得😢🃄多。
然而真正整顿吏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能做的已经很少了,除了完善考成法、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增加官吏人数、推进基层控制、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之外,再难有本质性的改进。明朝官吏甚至连集体办公都已经有了,而且还是源自魏晋的制度,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是泪。
等到终于占据了大半个中国的实际控制权,加强了基层控制力度,可以尝试法治改革,以更适合发展型国家的需求修订大明律法……徐梁却发现,别看自己当过警😢🃄察🆭,对于律法相对比较了解,能做的也非常少。
法律看似是国家专政力量,是统治阶级的巨锤,但抛开表象看本质,它💂🎾却是被文化传统、社会环境、人文思想、历史沉淀、经济基础,甚☙⛙至宗教礼仪💷🖠等等所有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一个小马仔。
比如亲亲得相隐匿,难道徐梁不希望国人民只把😳他当神,连父母妻儿都可以大义灭亲地告发、划清界🈵🂫限?然而这样做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只能得到一个丧失了基本人🛍伦的社会!
连自己的至亲都信不过靠不住,还怎么与外人交😳往?
这些放在文案里说明,往往看得让人头疼,然🚣🕉🇲而真的碰上事情,♼百姓却都十分清楚,而且若有人穿错了服,还会被邻里乡亲嘲笑。李明🌀睿采用“五服”论,也是借助这种深厚的风俗传统,轻松地解决了民法中关于近亲属、利害相关人等定义。
“其中另有分别,臣当撰文以进。”李明睿只是大致道:“死罪只在齐衰以☍内,十恶之罪只在斩衰。亲属之间🄏犯罪🅇🄚,以卑幼犯尊长者,不得用为相隐;其他为近亲可隐,为远亲不得隐。”
“造反都可以隐匿不罪?”徐梁一皱眉。
“十恶之🆊罪若是检举,可以减免主犯罪等;相为隐匿则不为罪。”李明睿道:“盖因天伦不压人伦之故。”
父🎜👾母与子女是天伦,君臣只是人伦,在明人眼中,唐律🍊🆙🐀给十恶大罪开出的后门补丁纯粹是以人伦犯天伦,属于非礼。🅆🄖
徐梁没有多争执,道:“株连之法可以废,但财产问题🍊🆙🐀如🃕何处置?”🖼🗿
亲亲隐匿的结果就是株连、夷族这类的酷法面取消。徐梁不在意少♧杀那么几个人,关键问题在于犯罪财产如何充公。像李三才那样,一方面自己当清官骂皇帝,🆅🍈一方面他儿子聚敛百万家财,徐梁是无论如何不舍得放过这种人的。
“若是分家析产,则各自为判;🆌🎋🆌🎋若是并无分家,😳则为视其私产。”李明睿声音渐低,显然有些缺乏底气。
“某人犯罪,该当罚金三千两。若是其父尚在,😳其何来家产🈐当罚?”徐梁问道。
直系尊长在世,子女不可能有名下财产,最多就是例银存下的私房♧钱。如果子女在父母在世时敢说分家析产,直接就被官府治罪了,都不用父母告他们忤逆。
李明睿的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不株连,罚金刑的执行力度就有很大的漏💂🎾洞。
“我给出个主意,们回去议以议🆌🎋。”徐梁道:“民商法里🃕有无限连带责任,若是引入斩衰之例,则何如。”
徐梁在整理记录自己初高中数理化知识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在啃最硬的骨头,一直安慰自己:只要把这辆重车推上轨道,日后的吏☨🁾治整顿和法治改革就要轻松得😢🃄多。
然而真正整顿吏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能做的已经很少了,除了完善考成法、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增加官吏人数、推进基层控制、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之外,再难有本质性的改进。明朝官吏甚至连集体办公都已经有了,而且还是源自魏晋的制度,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是泪。
等到终于占据了大半个中国的实际控制权,加强了基层控制力度,可以尝试法治改革,以更适合发展型国家的需求修订大明律法……徐梁却发现,别看自己当过警😢🃄察🆭,对于律法相对比较了解,能做的也非常少。
法律看似是国家专政力量,是统治阶级的巨锤,但抛开表象看本质,它💂🎾却是被文化传统、社会环境、人文思想、历史沉淀、经济基础,甚☙⛙至宗教礼仪💷🖠等等所有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一个小马仔。
比如亲亲得相隐匿,难道徐梁不希望国人民只把😳他当神,连父母妻儿都可以大义灭亲地告发、划清界🈵🂫限?然而这样做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只能得到一个丧失了基本人🛍伦的社会!
连自己的至亲都信不过靠不住,还怎么与外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