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伦敦,天气很好。

    遥远的天空,万里无云。

    金色的阳光,洋洋洒洒而下。

    整个世界,仿若皆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边。

    温暖又明媚。

    伦敦是非常著名的世界旅游城市。

    这里,与十二帝国的城市不同。

    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生活节奏不似国内的那么急🍧促繁忙,而是缓🂇慢又浪漫的。

    伦敦是宫梵玥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为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它轻松又惬意的生活节奏,而是……他来英国做访问的时候,纳戚芬女皇🛝🝗第一次带他参观伦敦最标志性的建筑时,但凡浩浩瀚瀚的车队经过的街道,总是能瞧见成双成对的情侣,手执手🟄的在街道与河畔散步。

    他⚒🐴们的身影,映着漫天的金色阳光,落在浩瀚无际的🗔蓝天白云里,美好得就像童话一样。

    宫梵玥并不是钟爱情情爱爱的人。

    可是,两年前,与时念卿有了过多的交往后,那一年,他来这里做访问,便彻彻底底爱上了这里的阳光🇣🚖与河畔,街道与人群。

    他甚至设想过很多带时念卿来伦敦的场景。

    如今,她终于来了。

    然而……

    宫梵玥坐在黑色轿车的车厢内,视线透过黑色的车窗,落🈲🂌🍘在静静坐在台阶上的女人。

    今日,金色的阳光,火红火红的。但是,映在时念卿的身影上,却显得特别孤寂,那刹那,连阳光🋬🜜🃁都褪了色。